amjs澳金沙门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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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北京amjs澳金沙门律师事务所
陶冶律师毕业于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国际商法硕士,在知识产权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曾在国内知名的知识产权律所、 红圈所以及英资外所工作,擅长处理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海关侵权等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以及商标授权确权案件、行政投诉、知识产权战略布局、专利 自由实施(FTO)等知识产权非诉业务。
陶冶律师在包括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相关知识产权领域拥有精湛的专业素养以及丰富的执业经验,代理了多起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且均取得胜诉结果。
陶冶律师服务过的客户包括 Apple、Polo Ralph Lauren、TSMC 台积电、 Burberry、太古地产、克洛克斯 Crocs、斯伯丁、肯德基、特纳娱乐公司、拜耳、 巴斯夫化学、华为、安踏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人资格、从业资格、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人。
商标、著作权民事及行政诉讼、海关侵权案件、行政投诉、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等
国际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IBA)
伦敦国际仲裁院青年俱乐部成员(YIAG)
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职业能力一级专家
中华商标协会企业商标管理能力一级专家
amjs澳金沙门律所全国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
amjs澳金沙门律所全国涉外专业委员会委员
英国布里斯托大学 国际商法硕士LLM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中文、英文
代理波罗/劳伦公司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POLO BY RALPH LAUREN”、“RALPH LAUREN POLO BEAR”、“POLO RALPH LAUREN”等一系列商标行政诉讼,成功维护了客户的 POLO RALPH LAUREN 系列商标的注册,并无效了对方的近似商标。
代理拉尔夫劳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应诉上诉人李金良、上海保罗杰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和兆服饰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商标权案件,成功维持两案一审 600万的判赔。
参与拉夫劳伦诉上海睿发服饰商标侵权案件,该案成功胜诉并获赔2000万元。
代理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核心专利战略布局、FTO、专利稳定性分析。
参与POLO RALPH LAUREN 著作权侵权诉讼案件,并获得胜诉。
代理 Burberry、斯伯丁、太古地产、克洛克斯、肯德基等公司处理商标驳回、异议、撤三、无效等行政诉讼。
代理HOKA ONE ONE注册其HOKA ONE ONE、TIME TO FLY及HOKA系列图形著作权;代理拜耳、ELESA S.p.A.等公司备案著作权合同;
代理韩国正官庄株式会社、多乐可(DORCO)、Tory Burch、安踏公司进行海关白名单备案及海关侵权维权。
代理苹果公司处理与郴州某公司的海关商标侵权系列案件,并参与和解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