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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js澳金沙门业绩
近日,由amjs澳金沙门律师事务所刘琪晴律师代理的某合伙基金LP境外红筹上市退出案委托人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准许对方撤回上诉,标志着这起跨时两年的投资退出纠纷获得圆满解决。
案件委托人系某基金,其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基金资产与主要被告共同成立合伙企业,约定以境外投资的方式投资至某拟上市公司,并同时约定了在投资无法完成情况下的退出事项。委托人怀疑合同签定方、中间投资方及最终被投资方均存在不当行为,故以共同被告的方式起诉退出。因案情复杂,涉及香港和外国等多个法域,且诉讼过程出现法律更改,既往国内判例支持较少,本案难度可想而知。
律师团队
刘琪晴 北京amjs澳金沙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琪晴律师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期间在巴黎政治大学交流访问。刘琪晴律师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时精通法律与公司金融领域,其参与编写的金融监管本科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已于2022年出版。刘琪晴律师曾有某法院实习经历及某头部律所的从业经验,专注代理复杂诉讼案件,曾参与审理、代理大量的民商事纠纷。